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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为副局级事业单位,覆行全市农机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农机化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农业机械、设施农业和农用航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步骤和重大技术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跟踪反馈规划执行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拭订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农业机械、设施农业、农用航空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农业机械核发牌证以及驾驶、操作人员审验工作;参与农机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农机燃油以及实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农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四)指导、管理和监督政府发展农机化事业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加强政策引导。
(五)负责农机化行业管理;指导、促进农机作业服务,拭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六)负责农机化科技推广、农机产品引进、试验、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七)负责农机化科技兴农、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项目、农机新产品、技术改造、节能、基本建设、利用外资等项目的立项申请和重大农机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管理农机抗灾物资储备、分配和使用。
(九)指导农机管理系统的财务工作,对农机项目资金和其他农机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十)负责指导全市农机化信息网络(网站)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
(十一)负责管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等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学会、协会等社团开展活动。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内设4个处:
(一)综合处(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办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化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全局性调查研究,掌握全市农机化工作动态;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年鉴、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党组日常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用航空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大型农机具的更新计划;负责政府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立项论证、申报和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购机补贴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协调金融部门贷款工作,负责农机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办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办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和督查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农机化的统计工作;负责农机综合开发、农机化示范区(点)的试点工作;负责农机管理系统利用外资工作。
(三)农机管理处
负责国家有关农机化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拟定农机化地方性政策、法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作业服务,拟订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以机代牛、“无牛耕” 村建设及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负责农机抗灾作业的组织、协调;管理农机抗灾物资储备、分配和使用;负责农机市场整顿、产品的打假,农机维修网点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机燃油供应和农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本市农机企业发展。
(四)科技培训处
负责农机化科技推广、农机产品引进、试验、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农机新技术开发、推广和人员培训的规划与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组建及日常培训的督导工作,参与对市、区农机培训教学的审定和教学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农机化科技兴农、农机新产品、技术改造、节能、试验示范项目的论证、实施和管理,参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科技成果推广的鉴定及报奖;负责协调农机系统科技对外合作、武汉城市圈日常合作工作,组织农机展会工作;承担武汉农机信息网站日常运行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各区农机化网站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负责指导市农机学会等团体开展活动。
党组书记、主任:王德立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加明
副巡视员 :李群生
综合处(人事处)处长: 陈福鸿
计划与财务处处长:付文华
农机管理处处长:刘汉文
科技培训处处长:涂同明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 15号
邮政编码: 430022
联系电话: 027-85755923
传 真:027-8575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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